一、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 1.枪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及仿真品); 2.弹药、爆破器材、烟火制品及上述物品的仿真品; 3.管制刀具、军警械具、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弩); 4.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 5.传染病原体(如:乙肝病毒、艾滋病毒等); 6.火种及各类点火装置(如: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等); 7.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 8.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 9.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10.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运输的物品。
二、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 1.锐器。日用刀具(刀刃长度大于6厘米),如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裁纸刀;专业用刀(刀刃长度不限),如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刨刀、铣刀;用作武术文艺表演的刀、矛、剑、戟等。 2.钝器。如:棍棒(含伸缩棍、双节棍)、球棒、桌球杆、板球球拍、曲棍球杆、高尔夫球杆、登山杖、滑雪杖、指节铜套(手钉)等。 3.其他。工具,如钻机(含钻头)、凿、锥、锯、螺栓枪、射钉枪、螺丝刀、撬棍、锤、钳、焊枪、扳手、斧头、短柄小斧(太平斧)、游标卡尺、冰镐、碎冰锥;其他物品,如飞镖、弹弓、弓、箭、蜂鸣自卫器以及不在国家规定管制范围内的电击器、梅斯气体、催泪瓦斯、胡椒辣椒喷剂、酸性喷雾剂、驱除动物喷剂等。
三、随身携带有限定条件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1.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lOOmL的容器内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运; 2.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lOOmL的容器内、接受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得超过100g(mL)。旅客在同一机场控制区内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时,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如果在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区则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3.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4.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四、禁止随身携带但作为行李托运有限定条件的物品 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1.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五、禁止作为行李托运且随身携带有限定条件的物品 充电宝、锂电池禁止作为行李托运,随身携带时有以下限定条件(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1.标识全面清晰,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lOOWh; 2.当额定能量大于lOO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3.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 4.放在随身行李中的备用锂电池,要做好绝缘措施防止短路,最好放在原厂零售包装中,如果没有原包装,您可以把每一块电池单独装在塑料袋或绝缘保护袋里,或者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 5.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锂电池、充电宝; 6.锂电池(充电宝)额定能量的计算公式为:Wh(瓦特小时)=V(额定电压)*Ah(额定容量),例如:手机电池上,额定电压为3.7V,额定容量为1200mAh(1200mAh=1.2Ah),则该电池的瓦特小时数为4.44Wh(3.7*1.2=4.44Wh)。
六.安全检查 1.由普通安检通道过检的旅客,请提前准备好纸质登机牌或二维码电子登机牌、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并交给安全检查人员查验。 2.由智能旅客安检通道过检的旅客,请提前准备好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将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正确放置在证件阅读器上,待指示灯变成绿色箭头指示后,旅客通过自助验证闸机第一道门;进入闸机内,请正向面对人脸识别摄像头,人脸识别成功屏幕显示绿色“请通过”提示,第二道门打开,旅客进入安检通道。 3.为了飞行安全,旅客必须接受人身安全检查;随身行李物品必须经X光机检查,谢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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