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周雨、刘伟报道)“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石家庄机场多措并举确保旅客出行顺畅高效。 暖心服务 温馨出行 针对“五一”假期期间客流量较大的情况,石家庄机场在值机、安检等各个环节增加了流动岗和引导员,加强对旅客的引导、提醒。适时增开值机柜台和安检通道,尽量减少旅客等待时间,防止聚集。 针对行动不便、独自出行等可能需要帮助的老年、轮椅、弱视、首乘旅客或其他特殊旅客,石家庄机场推出“首见负责爱心贴”,工作人员为旅客将“爱心贴”粘贴在醒目位置,以便其在随后的各个乘机环节,都可以得到贴心服务。 石家庄机场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政策,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乘机服务。设置了专用的优先值机柜台、优先安检通道,并提供优先登机等特色服务。
石家庄机场还升级了旅客意见箱,旅客不仅能现场投放意见,还可扫描意见箱上的二维码,进行线上意见反馈,石家庄机场将旅客声音视为改进提升服务品质的重要依据,持续推进石家庄机场服务品质提升。 智慧体验 方便快捷 石家庄机场现有多种智慧出行方式,为“五一”出行的旅客提供便捷高效的出行体验。目前,机场共有自助值机38台、自助托运10台、自助登机4台,实现了旅客乘机全流程自助化。旅客可以通过航旅纵横APP办理值机、选座,获取电子登机牌,并凭借电子登机牌轻松享受无纸化的出行体验。石家庄机场还在国内安检通道全部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设置智能安检通道9条,实现了自助验证、一证通关、随身行李人脸识别和绑定等功能。同时,开设“易安检“通道,旅客通过支付宝小程序即可线上预约“易安检”服务。 定制服务 出行顺畅 为满足旅客需求,石家庄机场开通了定制班车服务,旅客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要求,提供“门到门”优质乘车体验。针对进港旅客,在机场末航班落地20分钟后,可定制前往所需目的地;针对出港旅客,可在选定的区域范围上门接送,能让旅客享受“网上预约、迎送到家”的贴心服务。覆盖范围为石家庄晋州、无极、平山等15个区(县)及衡水等异地城市,详情可拨打0311-88027686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目前,石家庄机场共有通往市区班线4条,分别为石家庄市区西线、石家庄市区东线、机场至石家庄西王客运站班线(S6班线)、新开机场至石家庄火车东站班线(S7班线)。石家庄机场2号航站楼至正定机场高铁站的免费摆渡车正常运行。 便捷停车 尊享更多 目前,石家庄机场开放了1号、2号停车场,为满足旅客出行停车需求,石家庄机场1号停车场(1号航站楼前)推出优惠政策。1号航站楼停车场停车费为20元,2号航站楼停车场为30元(均以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石家庄机场在1号停车场提供免费摆渡车接送旅客往返2号航站楼,为旅客停车提供便利。 此外,石家庄机场1号、2号航站楼停车场已支持微信、ETC电子支付方式;针对无障碍旅客,石家庄机场设立了32个无障碍停车位,特殊旅客可拨打预约服务电话0311-68137618或者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接洽,将车停到指定的无障碍停车位,机场工作人员使用轮椅陪护特殊旅客,提供协助办理乘机手续等服务。 假期出行,六类物品需注意——机场过检小提示: 防疫类物品。 酒精:酒精属于易燃品,禁止随身携带或作为行李托运。 免洗洗手液:如果酒精的体积百分比含量大于70%,禁止随身携带或作为行李托运;酒精的体积百分比低于或等于70%不可以随身携带,但可托运。 体温计:普通电子体温计可以随身携带,但电子体温计如果含锂电池,随身携带时锂电池容量不可以超过100瓦特或锂金属含量不超过2克。水银体温计,可以办理托运,但每人只允许托运1根,且必须将水银体温计放置在保护盒里。 酒精棉片:对于密封且独立小型包装的醇类消毒棉片,如果醇类液体已完全吸收,没有游离液体,且包装完好,旅客因医疗需要必须在航空旅途中自用时,经安全检查后可随身携带。 双氧水、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都属于航空运输危险品,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 医用口罩、N95口罩、护目镜、普通防护服等可携带乘机没有限制。 火种类物品。 为了您和他人的乘机安全,火机、火柴、点烟器等火种类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乘机。安检通道外设有火种自弃箱,如您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有打火机、火柴的,请提前取出并自行处置。 液体类物品。 酒、饮料、牛奶和旅客自带茶水等常见液态物品请勿随身携带。假期出行,许多旅客会携带酱菜、米酒、酸奶、罐头等酱、膏、汤汁类液体物品和其他酒类物品,这些也是不能随身携带的,请您及时办理托运。液体工艺摆件、流沙手机壳也是禁止携带的。除液体类物品外,旅客随身携带化妆品,单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ml。 锐器类物品。 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大于6厘米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作为行李托运。 自加热食品。 野餐郊游,携带自加热食品的旅客需要注意,方便火锅、方便米饭等自热食品,因加热包大多含有加热释放易燃气体的危险品,是禁止携带乘机的。 充电宝。 假期出行,携带充电宝必不可少。充电宝携带有着明确的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可以随身携带;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需要到值机柜台,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且每人限带两块;超过160Wh禁止携带乘机。 换算公式:额定能量(Wh)=充电宝容量(Ah)×额定电压(v)。注:1 Ah=1000mAh 对于携带充电宝,需要注意的是,充电宝必须标识全面、清晰;飞行期间旅客禁止使用充电宝充电;充电宝不允许旅客托运,请旅客在值机柜台办理值机手续时,及时将托运行李中的充电宝取出。 |